2015年安徽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2015年安徽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共计划补录3549人,其中淮北市144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上午,考试不指定用书,可结合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做好复习备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2015年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5〕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4届、2015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计划数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5年全市共计划补录144名,其中市本级4名、濉溪县42名、相山区39名、杜集区25名、烈山区34名。
补录人员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社区党务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8月14日至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9月12日上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5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1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4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8日至9月1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9月11日上午上班时间,到淮北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市人社局大楼7楼711房间)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淮北市相山区。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在同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统一派遣,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对应空缺岗位工作。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淮人社〔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5771(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市人社局监察室)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