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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芜湖市无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人)

发布:2015-09-16 11:12:19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芜湖市无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97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无为县国土局对面)。笔试内容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芜湖市无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芜湖市无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14日起同时在无为先锋网(www.wwxf.gov.cn)、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3629)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5年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无为县国土局对面)。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属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工作时间到无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无为县政府二楼A206室,联系电话:0553-6610117)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
  报考人员于10月15日-16日,凭身份证到无为县人社局(县政府二楼)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和表达,写作;
  笔试满分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 10月19日-10月20日8:00-11:30,下午3:0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无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4、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无为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皖价费[2009]118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面试费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权重合成(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无为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试卷客观题得分高低排序。如出现分数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根据考察情况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个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县先锋网、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5届毕业生2015年11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会同有关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无为县监察局负责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它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和信息等,均在无为先锋网、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公布。
  本公告由无为县委组织部、无为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610117 (无为县人社局)
  0553-6610577 (无为县委组织部)
  0553-6616859 (报名点)
  监督电话:0553-6611743 (无为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无为县委组织部
  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