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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2015-10-09 15:25:38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9:00至4月6日24:00。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笔试时间为4月23日。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用书的考生可参考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同时,为帮助更多考生了解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现将其整理如下,供考生查看。
  >>查看: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户籍要求
户籍条件宽松,极少数地区有地域限制,详见职位表。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协议服务期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录的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