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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3人公告

发布:2017-04-20 10:07:55 字号: | | 【 打印 】
  2017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3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
  (二)招聘人数:灭火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共73人(市区:战斗员39人,驾驶员14人;涡阳县:战斗员4人,驾驶员6人;蒙城县:驾驶员5名;利辛县:驾驶员5名);市消防支队文员1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亳州市户口,年龄18-35周岁(1982年5月2日-1999年5月4日之间出生,含当天),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病,符合体检标准的男性青年。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二)驾驶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亳州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81年5月2日以后出生,含当天),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病,符合体检标准的男性青年。
  4、持有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消防文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亳州市户口,年龄18-35周岁(1982年5月2日-1999年5月4日之间出生,含当天),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病或传染病,符合体检标准的男性青年。
  3、大专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体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根据所应聘的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分配至基层消防中队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消防文员分配到市消防支队机关工作,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上班。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征申请表》,并出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身份、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5月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备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退役的荣获优秀士兵、嘉奖的笔试成绩加5分,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各岗位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二)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体能测试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确定。
  六、政治审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政审,政审按照《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规定程序进行。
  七、体检
  政审合格者,发给《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表》,按照规定程序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招聘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结果,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3天。
  九、聘用
  一经聘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三年内被聘用人员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被解聘的除外)。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者,予以辞退。
  十、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给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
  5、在工作上表现特别优秀及在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英勇善战的可视情入党、学驾驶或提请当地政府记功表彰。
  (二)工资薪金(不含“五险一金”)
  1、灭火救援战斗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逐年增加。
  2、驾驶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逐年增加。
  3、消防文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不低于1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逐年增加。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明透度,落实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5368012、5368010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5132036
  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委:53680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