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招考司勤人员14人公告
2018安徽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招考司勤人员1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下为公告具体详情:
2018安徽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招考司勤人员14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务用车平台驾驶员队伍建设,有效保障车改后公务出行,根据《蒙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司勤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招考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设招考岗位14个。其中:驾驶员12名、平台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考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蒙城县户籍或在本县城居住(2)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酗酒、赌博等其他不良嗜好,能适应出差,节假日及夜间值班;
(四)驾驶员岗位需要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B2以上驾照且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的;平台工作人员岗位需要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以及办公室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驾驶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当天);平台工作人员年龄22周岁--35周岁 (1982年9月30日以后至1995年9 月30日之前期间出生,含当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记满违法驾驶12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所报考岗位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8年9月30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地址:蒙城县周元西路146号行管局一 楼)。
3、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报名表》,并附个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含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录用等资格。
5、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实操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驾驶员岗位采取交通法规上机考试及驾驶技术实地测试,满分100分,其中:交通法规60分,驾驶技术实地测试40分。
2、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公文写作、财务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财务知识20分、计算机基础知识20分,公文写作20分,其它综合知识40分。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进行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按中高考查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工作人员)、实操测试(驾驶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
3、 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要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现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合成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驾驶员岗位部队退役驾驶员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人员岗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人员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以首场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再相同的,共同入围体检(下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首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因个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考实行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2000元,并按照蒙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增长机制进行调整。同时,按政策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考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张梦宁(县委办副主任)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陈晓星(县行管局局长)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晓星同志担任,邵亮、邓伟、高守广、吕桂芹、席云浩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招考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558-7631003(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
监督电话:0558-7639110 (县纪委监察委)
0558-7692075 (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招考信息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蒙城县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2018年公开招考司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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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