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19〕114号)要求,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3000556岗位在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会议室(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劳动大厦十楼);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至飞凤街、博物馆、三孝口等站台下,或乘坐地铁至三孝口站B出口,步行至仁和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院内)。 联系人:马凯,0551-62675318。
3000558、3000559岗位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717室(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中心B座717室);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至合家福购物广场站台下,或乘坐地铁至朱岗D出口,步行至政务中心B座)。
联系人及电话:金瑞,0551-6299871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14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http://yjt.ah.gov.cn)公布。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本次专业测试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素质,发展潜力、仪表举止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3000558、3000559岗位:
时间:2019年8月25日(星期日)8:30-12:00
地点: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劳动大厦十楼会议室)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以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8月25日上午8:30分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45分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000556岗位:
时间:2019年8月25日(星期日)14:00-17:00
地点: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劳动大厦十楼会议室)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以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8月25日下午14:00分前到面试地点报到,14:15分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 考官构成
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http://yjt.ah.gov.cn)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面试、面试第一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对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审核、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的监督指导下,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2999549(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0551-62675318(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0551-62998711(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
监督电话:0551-62999075
点击查看:附件1-2
1. 3000558、3000559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3000556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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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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