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蚌埠市高新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日报发布,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 地址:蚌埠市解放路590号 )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到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员。
(三)笔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笔试加分
报考城市管理协管员(男性)岗位的考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具体为:
(1)退役军人加2分;
(2)优秀士兵或三等功及以上加2分(不累计加分,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3.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题目为两题,时长1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交纳面试费用8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具体面试时间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所有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3天。
六、聘用和待遇
(一)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由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二)基本工资16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800元/月,学历工资(大专以下100元/月、大专150元/月、本科200元/月、本科以上300元/月),工龄工资20元/年,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咨询电话:0552-4092527 0552-3857705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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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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