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传媒中心(集团)招聘编内人员公告
2020年芜湖传媒中心(集团)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0年芜湖传媒中心(集团)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20年芜湖传媒中心(集团)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0名,其中:采编1岗位6名,采编2岗位4名。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0年芜湖传媒中心(集团)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等各招聘工作环节由市委宣传部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1、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wuhu.gov.cn/)、芜湖新闻网(http://www.wuhunews.cn)上发布。
2、报名初审通过名单、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信息在芜湖新闻网(http://www.wuhunews.cn)上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9月2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ahwhxcb@163.com。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9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姓名+岗位名称。
(1)《2020年公开招聘芜湖传媒中心(集团)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附照片);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扫描后的电子版(PDF)。
(3)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文件命名“身份证号.jpg”)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于9月30日24:00前在芜湖新闻网公布(http:// www.wuhunews.cn)。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和适应新闻采编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其运用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上午9:00-11:30,地点:芜湖市市区。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8: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0号芜湖传媒中心(集团)艺术(小记者)培训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芜湖新闻网(http://www.wuhunews.cn)公布。
3、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1(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为2: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入围人选。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2020年公开招聘芜湖传媒中心(集团)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正反两面打印2份,附照片)。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0号芜湖传媒中心(集团)艺术(小记者)培训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排队间隔须超过1米。
4、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同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不足 2人(含2人),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5、成绩合成
笔试与专业测试成绩比例为6:4,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增加一轮专业测试的方法,以第二轮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6、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7、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芜湖新闻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将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wuhu.gov.cn/)、芜湖新闻网(http:// www.wuhunews.cn)予以公布和公示,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3834656、3117218
监督电话:0553-399268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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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rsj.wuhu.gov.cn/xwzx/tzgg/8250657.html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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