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滁州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0年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成立于2019年4月,由原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明光市城乡规划局、明光市林业局三个部门合并而成,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测绘中心、明光市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明光市锦秀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为局属国有企业。分别承担全市土地房产测绘、工程测量、地形图测量、城区绿化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三、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20年12月10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发布公众号、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2月17日-12月20日,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明光市人防大楼5楼5-18室
3.联系人: 梅 静 ,联系电话:0550-8027060(报名期间使用)。
(三)报名确认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4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每位报考人员均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所属企业(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4日-12月25日,明光市人防大楼5-18室 (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张试卷,满分各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比40%、《专业知识》占比60%;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先锋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按高、中考查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所设岗位如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核减有关计划招考数。为确保用人质量,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五)体检
1.按照考生的考试合成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数。如考生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排序;再相同的增加笔试程序。
2.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明光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聘用及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招聘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福利待遇执行。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所有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明光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8033638);
2.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027060、8023535)。
附件: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mingguang.gov.cn/zwdt/tzgg/278243854.html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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