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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说明

发布:2016-07-14 15:01:0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7年4月举行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目前备考的考生公共科目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户籍要求是考生报考的头号“拦路虎”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暂未公布,为帮忙考生提前了解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整理了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供考生参考。
  对于招考对象,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是这样规定的: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政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将学历层次放宽到高中、中专;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规定:
  (一)户籍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29日(含当日)前,本人户籍必须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二)本次招考中要求户籍的岗位,全部指岗位行政区划内户籍;因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划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两个省份,故大兴安岭地区要求户籍的岗位,仅指大兴安岭地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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