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沈河区招录派遣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100人公告
2016辽宁沈河区招录派遣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100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人才中心106室(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沈阳七院南200米路东)。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辽宁沈河区招录派遣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100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城市,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经上级批准,拟招聘一批派遣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公安沈河分局招聘派遣制公安辅警70人,用于立体化巡逻防控和社区人口辅助管理;沈河交警大队招聘派遣制交通辅警20人,用于辅助交警维护动态交通管理;北站交警大队招聘派遣制交通辅警10人,用于辅助北站地区交警维护动态交通管理。岗位安排待招录结束后,由公安沈河分局、沈河区交警大队、北站交警大队分别进行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无刑事处罚记录;
(四)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协议》;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要求沈阳市户籍,男性,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身高1.70米以上;对于报考沈河公安分局辅警和沈河交警大队辅警的考生有C1票及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人才中心106室(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沈阳七院南200米路东);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沈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enhe.gov.cn)下载《公安沈河分局招录公安辅警报名表》(见附件1)、《沈河区交通大队招录交通辅警报名表》(见附件2)、《北站交警大队招录交通辅警报名表》(见附件3)(贴照片)、2张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现场报名。以上三类招录辅警岗位考生不能重复报名。报名时,要保持报名秩序,如出现考生扰乱报名秩序的不予报名。
(四)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沈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enhe.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四、招录程序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公安沈河分局、沈河区交警大队、北站交警大队分别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计入招录总成绩。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即向在场的公安、人社工作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待报名后请登录沈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enhe.gov.cn查询);
(二)面试。面试由公安沈河分局、沈河区交警大队、北站交警大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沈河区人社局负责参与并监督。依照体能测评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数量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足1:1.5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请登录沈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enhe.gov.cn查询)。
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体检由公安沈河分局、沈河区交警大队、北站交警大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依照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相关信息请登录沈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enhe.gov.cn查询),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末位总成绩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依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体能测试中1000米项目(遇相同,则依次按10*4往返跑、引体向上)成绩优异者为体检依据。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公安沈河分局、沈河区交警大队、北站交警大队分别负责实施,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其直系亲属是否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考核。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派遣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绩效400元/月,缴纳“五险”,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用人单位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合同签订。本次聘用辅警人员的用工形式为派遣制临时用工性质。本人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24864592
原标题:沈河区招录派遣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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