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建公务员辞职后从业限制清单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文称,具有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执法监督等职能的市级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018年6月30日前逐步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并报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区级机关应参照市级机关建立限制清单。
此次北京市为贯彻落实中央规定,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要与本单位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签署承诺书,明确其从业限制期内主动报告的义务,并主动与其联系,核查从业情况。
对于违反从业行为规定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如实认定并及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同工商、经信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信息数据移转相关程序,给予个人或接收单位相应处罚并纳入全市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单位落实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与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和配合,从严把关,加大对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此外,各区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要将本年度相关情况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