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考录公务员综合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
2019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考录公务员综合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考录公务员综合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及要求,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公告如下(见附件)。
纪检监察1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计算出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出综合成绩。
由于综合文字、纪检监察3、纪检监察4、纪检监察5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根据《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经统计,综合文字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平均分84.93分,纪检监察3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平均分86.55分,纪检监察4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平均为87.88分,纪检监察5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平均分87.5分。
下一步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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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