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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

发布:2021-06-03 22:09:38 字号: | | 【 打印 】
  202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日期截止至6月10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机构简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编辑报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内部研究成果,整合管理各类数据信息资料,组织管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开展智库信息交流和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等课题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信息中心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智库信息研究编译岗。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
 
  5. 具备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人事档案完备;
 
  8. 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它报考条件

1

研究一处

智库信息研究编译岗

1

博士研究生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之前取得学历学位)。
2. 熟练掌握英语和经济学专业知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请附有关说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rcinfo@drc.gov.cn邮箱,报名日期截止至6月10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初审
 
  信息中心将于报名截止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不满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在职人员须提交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
 
  (3)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附有关说明)。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 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四)考察与录用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信息中心派出人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考察和档案审核。
 
  3.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信息中心安排统一体检。体检程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决定递补人选。
 
  5.确定聘用人选。信息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无合适人选暂时空缺。
 
  6.公示。按规定对信息中心主任办公会决定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渠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聘任。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rcinfo@drc.gov.cn
 
  联系传真:010-6527009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联系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6/t20210601_415541.html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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