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第二批招聘公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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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以下简称“调水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
次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
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
进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3.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到1:3,视情
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应当主动联系我局确认报名资格。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线上笔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设合格分
数线为60分(百分制),考生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按1:8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名单,人数不足的按实
际人数确认。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根据初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复试人员名单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调水局网站等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具体复试方式内容详见调水局复试公告。
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
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复试情况,经调水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综合管理岗位按复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1名。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安排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
品质、业务能力等。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情况存在问题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调水局网站等网站进行公
示,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调水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222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222
附件:1-2
1.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
2.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encai.mwr.cn/ggl/202307/t20230712_1702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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