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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建筑大学第二批招聘22人公告

发布:2024-12-26 11:12:17 字号: | | 【 打印 】
\ 2024年北京建筑大学第二批招聘22人公告摘要


  
2024年北京建筑大学第二批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月5日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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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北京建筑大学第二批招聘22人公告正文

   

  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11个二级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现有3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建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含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拥有“大建筑”领域相关的全部专业门类,形成了独具北建大特色、建筑类特色的专业体系,“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化学”学科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0人,其中专任教师77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9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85人,教授172人,博士生导师111人。现有国家级人才称号17人次,省部级人才称号141人次;拥有国家级及北京市级团队32个。


  学校拥有北京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古建筑安全与节能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0个,数量位居全国建筑类高校和北京市属高校前列,建有全球技术水平领先的多功能振动台阵实验系统。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2.应聘人员需接受跨校区开展工作。


  (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学科负责人、骨干教师(含明湖学者)、教辅;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学科负责人


  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


  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骨干教师(含明湖学者)


  岗位具体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明湖学者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明湖青年学者:面向成果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明湖骨干学者:面向成果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限京内),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明湖优秀学者:面向成果特别优秀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说明:各学院拟公开招聘的明湖学者,依托相关学科及前沿交叉创新研究院开展工作。


  3.教辅


  岗位具体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登录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在线选择要应聘的岗位,填报信息并投递简历。


  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是本次公开招聘接收简历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申报无效。


  特别提示:人才招聘平台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其中个人教育、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


  2.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月5日


  (二)审查资格与初选


  1.资格审查


  学院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及本次公布的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第一轮资格审查。


  学院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2.初选


  报名结束一周内,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应向学院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工作成果、特长爱好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最高学位-应届/博士后出站/社会在职”命名发送至岗位联系人邮箱,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审查视频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不足1:5比例时,按符合要求的人数操作)确定拟进行后续考察人选。


  (三)心理健康测评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四)组织实施考察


  1.院级考察:用人部门人才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等综合考察,原则上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且综合考察良好以上者为合格。


  用人部门人才招聘考核小组对合格者进行综合排序,以1:2的比例推荐进入校级考察的名单。


  2.校级考察: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对各用人部门提交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考察成绩不低于75分者为合格。


  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根据面试和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视实际情况,部分岗位可允许递补1名候选人),提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特别提示:未通过考察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提交学校体检报告。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背景调查,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政审及综合表现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八)聘用


  经上述系列考察并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在规定日期内,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结束六个月内办理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原则上取消拟聘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与发展支持


  1.学科负责人的薪酬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按照《北京建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支持管理办法》执行。


  2.明湖学者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明湖青年学者,提供年薪30万-3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30万元(人文经管类5万-10万元);


  明湖骨干学者,提供年薪35万-4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万-50万元(人文经管类10万-15万元);


  明湖优秀学者,提供年薪45万-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万-100万元(人文经管类20万-30万元)。


  3.其他被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房保障


  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周转房,并按相应岗位提供住房补贴。其中明湖学者按以下标准执行:


  明湖青年学者,提供住房补贴10万-20万元;


  明湖骨干学者,提供住房补贴20万-30万元;


  明湖优秀学者,提供住房补贴40万-50万元或提供3年周转房。


  (三)其他福利


  1.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非京籍人才及家属办理北京市户口。


  2.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特别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此次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我校官网/官微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六、联系方式


  (一)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


  (二)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报名系统问题咨询人力资源处师老师,电话:010-61209188,邮箱:renshichu bucea.edu.cn。


  (三)关于学科负责人、明湖学者的待遇及支持政策,咨询人力资源处丁老师,电话:010-61209190,邮箱:dingding bucea.edu.cn。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北京建筑大学


  2024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12/t20241223_3971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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