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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公布

发布:2015-05-27 12:13:01 字号: | | 【 打印 】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特别提醒:合格分数线仅是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最低分数,由该职位从高到低按照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比例确定。
  二、成绩查询
  (一)考生登录本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通过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方式,可详细查询本人的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低分数线及本人在所报考职位笔试成绩的排名情况。
  (二)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或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于2015年5月27日至6月13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页,依次点击“在线服务”——“成绩查询”——“找回准考证号”栏,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找回准考证号。
  (四)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要求对主观题科目核查成绩的,由考生本人(委托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公布考试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考生,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照片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请在《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下载附件3)。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请在《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下载附件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职位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及体检安排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4。
  四、关于递补
  根据公告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免失去递补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机会。
  面试结束后,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了缺额,则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录指标调整
  按照公告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部分职位需要减少招录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