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面向服务期满的2015年大学生村官和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开州区面向服务期满的2015年大学生村官和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2015年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面向定向到开州区(原开县)的“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汉丰五校斜对面)。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开州区面向服务期满的2015年大学生村官和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从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8〕110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将我市2013级全科师范毕业生纳入考核招聘范围的复函》(渝人社函〔2018〕108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2015年大学生村官”)、定向到开州区(原开县)的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以下简称“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开招聘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2015年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面向定向到开州区(原开县)的“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8年面向2015年大学生村官和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人员须为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定向到开州区(原开县)的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4.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开州区“2015年大学生村官”或虽属开州区“2015年大学生村官”但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属“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或虽为“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但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开州区2018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小学全科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或报考后在考核测试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聘用,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实行“黑名单管理”,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汉丰五校斜对面)。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经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2015年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的服务协议,或被确定为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测试。
(二)资格审核。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集中审核。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名资格验证人员、审核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须在相关验证和审核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和签名。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15:30—17:30,持与报名时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到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后领取。
(四)考核测试。考核测试采取直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测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若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考核测试,则视其为自动放弃考核测试资格。
对“2015年大学生村官”,其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并按照相关要求,其考核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对“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其测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等。
(五)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通知要求的体检时间、体检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其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规定严格审查其个人档案,并再次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和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xhrss.gov.cn,下同)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基层服务类型及单位、服务期满考察情况、考生总成绩及排名等。
(八)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对“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按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若考生考核测试成绩并列,则依次按考生在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调换单位;对“2015年大学生村官”,其聘用单位为原服务村所在镇乡街道的所属事业单位(具体单位见《岗位一览表》)。
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面向服务期满的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聘为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才能申请辞聘或向其他单位流动,否则终止其聘用合同,取消其聘用关系,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对面向2013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才能申请辞聘或向其他单位流动。同时按照渝人社办〔2017〕174号文件规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被聘用的定向培养计划人员不得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退还相应免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等相关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均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工具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52661283(驻开州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3-52221716(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