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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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正文
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 否可以报考?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职位需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 ( 学位) 的人员才能报考。非普通高等 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 (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 网络 教育、夜大、 电大等) 毕业生符合《公告》及招考职位要求 的资格条件的 , 可以报考。
2.报考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方可报考?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 )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 ( 1987 年 1 月 3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期间出生 ) ,2023 年应届硕士研究 生和博士研究生 (非在职,下同) 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以下 ( 1982 年 1 月 31 日 以后出生 );
报考人民警察 (含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 司法警察) 职位的,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 ( 1992
年 1 月 3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期间出生 ) , 其中公安特警
职位要求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25 周岁以下 ( 1997 年 1 月 3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期间出生);2023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 35
周岁以下 ( 1987 年 1 月 31 日 以后出生 )。
(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
( 4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5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6 )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7 )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 8 )具备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 的其他资格条件。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 , 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 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 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 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 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款所列情形的职位 , 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 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 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 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的 , 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 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 ,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 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 务工作。”
4.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 ,对服务年限有什么要求?
对报考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的 , 新录用人员应 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 务 5 年 (含试用期);未满 5 年的 , 不得交流 (含公开遴选) 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 。对报考 非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的 , 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
机关最低服务 5 年 (含试用期)。
我市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包括 18 个区县 , 具体为: 万州 区、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开州区、武隆区、 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职位表中其他要求栏 目注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 4 类人员: 一是参加 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 , 其服务 期至少满 2 年及以上;二是参加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 至少满 3 年及以上;三是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 2 年及以上; 四是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满 5 年
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另外,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 3 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 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区县面向服务 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6.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 位”的差别是什么?
“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即要求报考者取得相应的 毕业证; 而“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 以上相应学位”,则要求报考者取得相应学历层次的毕业证、 学位证 ,双证齐全。
7.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 , 我市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 畅通
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 。为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 神 , 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
8.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有哪些倾斜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的实施意见》精神 ,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 ,采取了适当 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 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 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 , 降低进入门槛 。 同时 , 允许艰苦边远 地区基层职位面向本区县 ( 自治县) 户籍和邻近区县 ( 自治 县) 户籍的人员招考。
9. 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重庆市 2023 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 务员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 , 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 ( 学位) 认证材料 。学历 ( 学位) 认 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网站 (http://www.cscse.edu.cn )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 和程序。
学历 ( 学位) 认证材料 ,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与其他材 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0.本次招录中的“2023 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 定的?
2023 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 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 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 学校,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取得普通高
等学校 (教育) 学历、学位证书。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取得国 (境) 外学
位 , 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未落实工作 单位的 , 可以报考限 2023 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11.报考者在报名参加重庆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 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录用
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
应当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参加重庆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 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 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的 ,应当 如实报告情况 ,并中止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考的行为 ,招录机 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录用人选。
12. 面向退役军人招考有什么政策?
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满2 年 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 可以报考单独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 考的职位; 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 满 5 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既可以报考单独面向退役军人 定向招考的职位 , 也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
职位 , 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
13.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 国有 企事业单位、村 (社区) 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 退 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 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 参加见习或者到 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 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 (帮助) 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 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 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不计 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 ,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 层工作经历时间。
14.“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 截止到 2023 年 1 月 31 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满 2 年(对年对 月 )。
( 1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 2 )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 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
目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 3 )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初次 就业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 算起。
( 4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 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 目 研究的 ,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 自报到之日算起。
( 5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 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 6 )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 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 7 )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 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5.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的 ,如何认定?
对“相关工作经历”的认定 , 由招录机关负责认定和解 释。“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1 月 31 日。
16.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通过某类考试,具有某 种执业 (从业等) 资格证、职称等 ,其通过或取得的时间应 是何时?
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
条件均需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通过或取得。
1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的
职位 ,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 1 ) 年龄有不同要求。见本指南第 2 问。
( 2 ) 需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
( 3 )体检标准特别是视力标准有特别规定。按照《公务 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 目,《公务员录 用特殊体检标准》未作规定的项 目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公告》及职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 从其规定。
( 4 ) 考察有特别规定。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 察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 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 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对 象须符合公务员考察规定标准 。考察政策有新规定的 , 从其 规定。
二、关于报名要求
18.什么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从 2023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00 开始,至 1 月 17 日上午 9:00 结束。
19.报名方式是什么?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 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 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 目,点击“2023 年重庆市公务员招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三、关于报考职位
20.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1.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信息?
在照片审核通过前 , 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 照片审 核通过后 , 则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2.是否会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数据统计情况?在哪里查 看?
为方便广大报考者了解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 重庆市人 事考试中心将从报名开始 日 的第 2 天 ( 1 月 13 日 ) 起到 1 月 15 日止 ,每天上午 11:00 左右 ,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首页“重庆市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公 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 。此后 , 不再公布每日报名数据 ,待
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特别提醒: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
名 ,造成网络拥堵 ,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23.可否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 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报考者 ,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 二专业证书 , 可持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
24.如何判断报考者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 全一致 , 即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5.报考者如何申请相近相似专业认定备案?
本次报名 ,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 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 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 , 须由报考者向招录机关提供学校签 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 , 经招录机关审核同意 , 并报市公 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 , 方可报名。
四、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26.什么是笔试开考比例? 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具体是 多少?
笔试开考比例是: 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要求的比例 。报 名人数须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 ,达不到的则相 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除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按 3 ︰ 1 笔试开考比例外,其 他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是 5 ︰ 1 。但招考职位中“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 ,可降低至 3 ︰ 1 。公安人 民警察法医职位、人民法院法医职位以及监狱戒毒人民警察 狱医、所医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 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考指标时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
27.如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考生该
怎么办?
如某职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
的 ,报考该职位已缴费的人员有以下两种选择: 一是由重庆 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费; 二是征得本人同意后调整到符合报考 条件的其他职位。
28.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除公共科目笔试外还 考专业科目考试吗?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 申论》 两
科 ,所有报考者均要参加这两科考试 ,考试内容请参阅《重 庆市 2023 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申 论试卷分为“申论 1”、“申论 2”和“申论 3”,行政执法类 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 3”,乡镇机关职位申论考试类型 为“申论 2”,其他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 1”。
本次考试除公共科目笔试以外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 勤务职位的报考者 ,还应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 法院系 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 ,还应参加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29.公共科目考试地点设在哪里?
本次考试将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在主城、万州、黔江、涪 陵、永川、璧山设置相应考区 ,在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表
时,报考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上任一考区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和法院系统、 检察机关职位仅在主城片区考区设置考点,请报考此类岗位
的考生选择主城考区。
30.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哪里查询?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请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上 午 9:00 后 登 录 重 庆 市 人 力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 ) 首页“我要查”中的“人事考试成绩 查询”栏目进行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 审查人员名单等信息 , 请于 3 月 31 日上午 9:00 后在重庆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lsbj.cq.gov.cn/) 首页“重 庆市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进行查询。
五、关于现场资格审查
31.现场资格审查的对象是哪些?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 提供哪些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的对象是根据《公告》公布的面试 (体能 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比例 , 拟参加面试 (体能测评、专业 能力测试) 的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时 , 报考者应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笔试准考证、 毕业 ( 学位) 证、身份证、户 口簿 , 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 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 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 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 资格审查表》 。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
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取得毕业 ( 学位) 证 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2023 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 市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 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专业能 力测试) 环节。
32.递补可在哪些环节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 , 因人员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 额的 ,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 , 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 格人员中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 并列的 , 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展前 ,若出 现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放弃面试达不到面试比 例的 , 其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 , 可在体能测评、专 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相应原则进行递补。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特别提醒: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 通讯 方式如有变化 , 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 , 以免 错失录用机会。
六、关于体能测评
33.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 标准如何?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部分行
政执法类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 3 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 , 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体能测 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具体内容和标准 如下:
( 1 ) 男子组
项 目标准
30 岁 (含) 以下31 岁 (含) 以上
10 米×4 往 返跑≤ 13"1≤ 13"4
1000 米跑≤4'25"≤4'35"
纵跳摸高≥265 厘米
( 2 ) 女子组
项 目标准
30 岁 (含) 以下31 岁 (含) 以上
10 米×4 往 返跑≤ 14"1≤ 14"4
800 米跑≤4'20"≤4'30"
纵跳摸高≥230 厘米
男子 1000 米跑、女子 800 米跑两个项 目 的测评次数为 1 次,10 米×4 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 2 次,纵跳摸高的测评 次数不超过 3 次。
七、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34.如何确定参加面试 (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 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根据面试 (体能测评、专业 能力测试) 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人员名单。
35.哪些职位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市审计局、市商务委等部分招录机关有关职位(详见《公 告》 附件 1 ) 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 考试大纲可在 报名网站查询 。专业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比例要求 进入面试 , 没有合格线要求的均进入面试。
36.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37.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如何计算?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 30%。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38.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 一 职位报考者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考指标 1 ︰ 1 比例 (市商务委、市卫生 健康委按照 2 ︰ 1 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 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 ,则报经市 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
确定体检人选,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的退役士兵或为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干部,则直接 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39.体检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40.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 定执行 。其中 ,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 ,按照《公务员录用特 殊体检标准 (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41.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 ,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除需当 日、 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外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 果有疑问的 ,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 内 , 向体 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 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 ,在接到体检结论通 知之日起 7 日 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 1 次 ,体 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2.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 》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 项 目 ,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 目 ,仍按照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3.考察如何进行?
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 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监狱戒毒 人民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 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其他职位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公 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招录机 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 (学籍档案)、 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 , 了解考察人选政治 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 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 身心健康状况 ,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重点考察人选 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 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 实行差额考察的招录机关 ,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 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不唯分取人。
九、关于违规违纪考生处理
44.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 , 记入公务员录用
考试诚信档案库 ,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45.对违规违纪行为 ,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
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 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 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考生有隐 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 用纪律行为的 , 情节较轻的 ,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 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的 , 给予 5 年内限制 报考的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 , 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 涉嫌犯罪的 , 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公务员主管部门 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 ( 学校) 进行通 报。
46.《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 (九) 》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 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 组织作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 或者其他帮助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 为 , 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 案的 ,依照第 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 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 ,处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 , 自 2019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 (九) 》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 , 并经阅卷专家组或有关鉴定机构确认的 ,视为违反了报考规 则和管理规定 , 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 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 雷同 , 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 ,按照违反 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十、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48.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 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 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 , 均与 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 切勿上当受骗。
49.报考者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和基本素质 ,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 的长期积累 ,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 。考试前 ,报考者 应仔细阅读考试大纲 , 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 , 有针对
性地准备考试。
十一、其他
50.报考者未按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执行的,
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报考者应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 。不 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专业能力
测试、面试、体检的 ,视为自动放弃。
51.如何咨询相关招录政策?
涉及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 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 ,请报考者 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 , 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公告》 附件 1 职位表查询。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3895917 、023-63895924
咨询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12:00 , 下午 14:00- 18: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52. 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 , 熟 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 考虑 ,慎重填报 ,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 , 为了确保报 名资料提交成功 ,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 ,先将需要填写 的内容用 Word 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 。在网上填写报名 表时 ,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53. 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 1 ) 查询招录职位
报考者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 ,仔细阅读和理解 《公告》和职位表 , 结合自身条件 , 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 录职位。
( 2 )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在 1 月 12 日上午 9:00 至 1 月 17 日上午 9:00 期间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 目 , 点击“2023 年重庆市公务员招 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 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 (单位) 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 不能 用新、 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 证必须一致。报名时 ,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 如实准确填 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 , 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 格式,20KB 以下) ,准确记住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 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 关键字) 。在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 3 ) 照片审核
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报考者报名后的 1 日 内完成照片审 核工作。
( 4 ) 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报考者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 1 日 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是否通过照片审核。2023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00 前 , 如照片 审核未通过可及时进行修改 , 重新进行照片审核 。 照片审核 不合格的 , 不能参加考试。
( 5 ) 网上缴费
报考者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 2023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00 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 50 元) ,确认参 考。
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 ,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 6 ) 打印保存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应在成功缴费后立即打印保存报名信息表 , 并妥 善保存 , 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 7 ) 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 ,在网上填写报考者的姓名和身份 证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在 2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 2 月 26 日上午 10:00 期间方可使用。
( 8 ) 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通过报名网站 ,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 , 即可 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本次笔试成绩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才能
查询。
54.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 1 ) 报考者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 2 )报考者上传照片不得大于 20KB,格式为JPG 格式, 宽高比例为 1 比 1.3 左右; 可用ACDSEE 软件 (可在网上下 载 ) 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 140-280 像素 ,高度为 180 -373 像素。
( 3 )报考者保证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 晰照片 , 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55.是不是照片审核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不是 , 要缴了费才算报名结束 。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 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 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00 前(建议避开每 日 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 , 报考者凭任何已开通网 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 ,逾期未缴费视为放 弃报考资格。
56.为什么前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 ,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
显示到报名系统 , 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 ,但一般不 会超过 24 小时,请报考者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可致电重 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023-86868838,023-86868837 ) 查询。 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 ,请勿重复交费。另外 ,建议报考者 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57. 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11643- 1999、GB11643-89 建立 ,其中第 7- 12 位 ( 15 位身份证号) 或第 7- 14 位 ( 18 位身份证号) 是公历出生日期 , 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 日 期 (如:“19780229” ) 。身份证尾数为 X 的 ,请使用大写 半角输入。
58.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 1 ) 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
本系统前 ,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 [ 工具] - [ Internet 选项 ] ;
②在“内容”页中点 [ 自动完成] ;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 口 中撤消“表单” 、“表单的 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 [清除表单] - [确定] - [确定] - [确定] 。
( 2 )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 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 同一 台机器 , 则应注意: 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 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023-86868838
咨询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 12:00 , 下午 14:00- 18: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59.什么是报名序号? 何时可以知道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
码 , 务必牢记 。报考者报名填表后 , 点击保存即可生成自 己 的报名序号。
60.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请登录报名系统 , 点击报名服务器 ,选择“查询修改”, 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 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就可找回报名序号。
61.报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在照片审核通过前 ,信息如有填报错误 , 可自行修改; 照片审核一旦通过 , 除姓名中的错别字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 生 日 的内容可以修改外 ,其他信息均不能修改。
对姓名中的错别字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生 日 的内容的修
改 , 须本人凭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才可以。
62.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 一 ) 办理对象
2023 年 1 月 12 日 9:00- 1 月 19 日 9:00 期间报名并缴费 成功 ,获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
( 二 ) 办理时间
2023 年 1 月 28 日 9:00- 1 月 31 日 9:00(逾期不再办理)。
(三) 办理程序
1.登录网址 gister/ ,进入减免考务费登录页面 , 并录入本人的姓名 、身 份证号、报名序号 ,进入主页面。
2. 点击“证件资料”,上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证 明原件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获得 最低生活保障相应证明原件”的电子照片 , 工作人员将在 1 日 内进行资格审核。
3. 审核通过的考生 ,考务费将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前退 还至缴费账户。
4.不符合条件 ,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 不予退还考务费。 咨询电话:023-86868812。
63.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 , 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 时身份证 。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 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 ,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 打印 ,或者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64.报考者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报考者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 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 并特别注意以 下几点:
( 1 ) 在考试前30 分钟 ,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 ( 两证必须 同时具备) 进入考场。
( 2 ) 考试开始30 分钟后 , 不得入场; 考试期间 , 不得 提前交卷、退场。
( 3 ) 报考者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 铅 笔、橡皮 。严禁将移动电话、 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 备带至座位。
( 4 )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 5 ) 报考者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 ,将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另外,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65.笔试时 , 疫情防控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 仔细阅读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并按照 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笔试准备工作, 确保顺利参考。
66.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请报考者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 (纸) 上的注意事项,
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1 )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者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 上签名。
( 2 ) 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 (纸) 上将本 人姓名 、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 , 并用 2B 铅 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由客观题组成 , 用 2B 铅笔 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 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 4 ) 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 5 ) 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 题卡 (纸) 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 , 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 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12 、023-86868820
咨询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 12:00 , 下午 14:0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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