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招聘启事
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招聘启事正文
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招聘启事
一、招聘名额
施药员1名,负责对垃圾堆体进行消杀除臭。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限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重庆市大足区;
(三)小学及以上学历;
(四)限男性,55岁以内;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
(六)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
(七)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环卫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四、工作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施药员→点击此处报名
咨询电话:43356372、4372332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求职登记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首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红底照片1张。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考核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统一汇总报名名单并报送给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考核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考核方式:现场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六、聘用
对拟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定向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反馈的用工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考核的应聘者须在考核时间前20分钟到考核地点准备,超过考核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在考核之后的招录环节中,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绩效、加班等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文章来源: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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