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面向区外引进教育类优秀人才公告
梁平区面向区外引进教育类优秀人才公告正文
梁平区面向区外引进教育类优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结合我区中学教育实际,拟面向区外引进教育类优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目前在梁平区外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有意来梁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除外),且近5年须有一次及以上“优秀”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国<境>外高校,且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全日制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需求一致且具有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
6.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二)报名人员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之一。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现任省级(直辖市)重点中学的校长或分管德育、教学的校级干部;
3.获得省级(直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教研部门、电教机构等组织的对应学科及层级的现场赛课一等奖;
4.获得省级(直辖市)及以上对应层级的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之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教育类初、高中相关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优秀人才。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此次人才引进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所有报名人员在2024年4月22日8:00至5月9日9:00期间(其中5月1日0:00至5月5日24:00服务器维护,报名通道暂时关闭),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及相关材料:1.《梁平区面向区外引进教育类优秀人才申请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还应当具备基本资格之一”的证书原件。上述所有材料以及无对应上传界面的个人材料打包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集中上传在“其它材料附件”栏,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
2.初审报名资格。区教委将根据报名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0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考察。
4.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9:00-12:00在梁平区教委401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请提交以下材料:①《梁平区面向区外引进教育类优秀人才申请表》(见附件1,现所在工作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签字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印证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考察
报名人员信息经资格复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区教委,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开展考察及体检。
(三)聘用。
对确定的拟引进人员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城区高中或初中学校,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按原聘岗位等级予以聘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最低可享受以下人才待遇(二选一),纳入新重庆人才B卡服务范围:
1.一次性安家补助人民币5万元或在梁购买一手商品房,按当季度梁平房价交易均价享受30平方面积折减优惠;
2.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五年。
如有符合《重庆市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最低按“F类人才”以上层次享受。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有重要影响的领军型人才或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策”。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根据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报名人员需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引进工作严格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选择引进后构成回避情形的岗位,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的人员调入梁平工作后,在梁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借调、调往或报名梁平区外机关事业单位。
六、咨询电话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023-53236345;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3224012;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023-53239919,53239922。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文章来源:http://www.cqlp.gov.cn/jw/zwxx_29282/gsgg/202404/t20240411_13124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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