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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綦江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招聘33人公告

发布:2024-09-20 15:29:09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年重庆綦江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招聘33人公告摘要


  2024年重庆綦江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招聘33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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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綦江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期满合格人员招聘33人公告正文

  

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綦江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綦江区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綦江区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qqj.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2教室。具体地址: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802教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应试人员面试须知》,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面试。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甲类岗位)或专业面试方式(乙类岗位)进行。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乙类岗位: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报考人员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选择;若仍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綦江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qj.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经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须在我区服务3年(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023-87268709;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8293。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xlsx 

  文章来源:https://www.cqqj.gov.cn/zwxx/gggs/202409/t20240919_13640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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