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5重庆市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正文
重庆市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定向选调2025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定向选调一批2025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2025届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专业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明确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其下设二级学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大数据、智能化、装备制造等相关专业。①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系统科学(0711)、数学(0701)、物理学(0702);②装备制造类:机械工程(0802、085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农业工程(0828)、力学(0801);③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能源动力(0858);④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矿业工程(0819)、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0703)。
(二)经济金融、现代管理等相关专业。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统计学(0714、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数字经济(0258)、审计(1257)、会计(1253)、工程管理(1201、1256)、工商管理(1202、1251)、旅游管理(1254)。
(三)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专业。建筑学(0813、0851)、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交通运输工程(0823、0861)、城乡规划学(0833、0853)、风景园林(086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土木水利(0859)、生态学(071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
(四)食品医药卫生等相关专业。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053)、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专业:①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③省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④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以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4年10月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没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4日10: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提交报考申请,男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一”、女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以及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门或就业部门签字盖章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5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内容完整清晰,jpg格式,300kb以下)。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请单击“提交审核”按钮确认报考。
2.资格初审。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4年10月20日17:00前,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上缴费后请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2日23:00,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1月3日,北京师范大学考生须选择重庆考区参考,不得选择其他考区,否则责任自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基本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于2024年11月中旬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根据重庆市岗位一、岗位二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1月23日,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24年11月中旬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核查考生档案,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5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进行锻炼。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到前用人单位将再次审核考生档案、开展资格复审,凡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审核不合格等情形,即时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好出行安排。
政策咨询:023-63899706,023-63896932(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7
考务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8979842,023-86028713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重庆市定向选调2025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办理减免考务费须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newsDetail.html?id=1a263b3f50ea427d881374b79fa1a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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