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监狱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通知
关于2015年度监狱系统录用公务员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的通知
一、 报到地点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一楼大厅(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㈠已就业人员(具有政府、党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人员):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医学检验资格证、药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时提交);
⒋在职人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时提交);
⒌专门职位的考生携带“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考核合格证(公告规定的今年期满尚未取证的,由所在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退役证;
⒍就业工作不满1年的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⒎个人档案挂靠或寄存人才市场,携带报到证复印件。
㈡未就业人员: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医学检验资格证、药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报到证原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如个人档案挂靠或寄存人才市场,携带报到证复印件。
㈢应届毕业生: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医学检验资格证、药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毕业时应有学位。
三、其他事项
㈠参加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㈡根据《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的3倍确定;
㈢根据《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参加本次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的考生如出现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递补人员的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将在本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及递补名单请留意通知。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