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选调生选调程序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福建省选调生计划从应届优秀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选调340名,其中:党政类240名,法院、检察院类100名。计划从2014届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选调260名,其中:党政类240名,法院、检察院类20名。在选拔计划内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录名额给予倾斜,即从本设区市生源自愿报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大学生村官中,给每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录3名,合计69名。应届博士研究生选调侧重选拔财政金融、外经贸易、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等专业的毕业生。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里下达的本级行政空编中解决。博士选调生的安排,根据省直部门和各地实际需要及编制情况确定。
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确定划分名额。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各地2016年选调生的名额安排,并下达省内各高等院校、省外重点大学及2014届大学生村官的选调名额。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选拔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直接在网上填表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23日8:00起至12月13日24:00止。
报名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应届优秀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应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拔资格。
填报志愿:选调生种类分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限报1项。工作地区分沿海类(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山区类(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原则报名。应届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2014年选聘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报名。选拔过程中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届毕业生人选不足时,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2014年选聘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参加选调生招考未被录取的,仍按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省报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者须交报名费8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省内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拔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院校党委负责下,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院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8比例和山区沿海、男女生合适比例推荐人选。(5)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6)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7)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于2016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保留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9)各院校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拔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并按选调计划数1:8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于2016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6)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23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16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证件不齐全的,不予鉴印),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楼(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
2014年选聘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报考流程:(1)发布选拔信息。(2)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报名(可同时兼报本设区市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定向选调),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推荐,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4)2016年1月5日前考生上网缴交报名费。(5)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15日,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从网上下载准考证加盖公章,保留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后,将准考证交给考生。(6)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考生务必记牢个人上网的用户密码,以便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名单、选调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减免费用申请书等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3.统一组织考试。2016年1月24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硕士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考生可结合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本科、硕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场秩序井然。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选调生种类、学历层次和报考的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省内外高等院校按选拔计划数1:2、大学生村官按选拔计划数相应确定考核人选名单,于2016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名单。
5.深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察组,于2016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分别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和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
6.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取的初步人选名单。
7.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委托相关高等院校对应届毕业生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委托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大学生村官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大学生村官所在的乡镇、村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以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予以取消资格。
8. 组织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选进行体检。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待初步落实接收单位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应届毕业生需准备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用)。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调人选。
9.决定录用。对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向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发出选调录用通知。应届毕业生由有关高等院校会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大学生村官由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协调有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办理选调相关手续。在选调生名单确定后,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组织选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选调对象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为录取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办理录用手续1个月后不到岗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