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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及条件

发布:2015-11-23 14:58:16 字号: | | 【 打印 】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福建省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和2016年计划安排基数、2015年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100名,厦门市40名,漳州市95名,泉州市90名,莆田市55名,三明市100名,南平市105名,龙岩市95名,宁德市10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况予以倾斜。
  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详情请查看《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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