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大学生参军入伍将有奖金 考公务员能优先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讯:漳州大学生去参军,以后考公务员能优先。日前,漳州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在漳大学生应征入伍公布了多项优惠政策。
01大学生入伍将有奖金
据了解,这些优惠政策适用于在漳入伍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招收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或在校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或在校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
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不低于8000元,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6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研究生、本科、专科(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增发5000元、3000元、1000元。
02公务员考试将有“专门职位”
《通知》规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专门职位”,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具体为,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招录总数的10%、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招录安排10%,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03可优先安排“廉租房”
人武部职工岗位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招录。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选配时,优先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民兵营(连)长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配。
非漳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漳州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在所在县(市、区)办理落户手续。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廉租房;符合选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
04退役复学的可以转专业
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在校生(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学籍(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入学)就读。
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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