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7年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股(县公务大楼524室)。笔试科目:《申论》,复习可结合2017年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
1.公务员遴选范围:安溪县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省统考的参公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遴选范围:安溪县县乡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安溪县县乡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公务员职位必须现任科员职务,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加全省统考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工作经历年限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6.符合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报考者与所遴选职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要求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且一个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股(县公务大楼524室);
联系人:林文渊,联系电话:0595-23260317。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安溪人才网下载;
③每位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或bmp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安溪人才网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前一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不低于3:1,否则按开考比例减少遴选名额。
2.笔试科目:《申论》,满分100分。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报名人员可登录安溪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遴选职位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数参加面试。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溪县人才网查看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进入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若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含)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减少遴选职位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按考察结果排列。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本次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为2:1。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4.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5.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考察人选的考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考量,集体研究,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安溪人才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以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本次公开遴选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0595—23260317
2.监督电话:0595—232895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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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