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遴选8人公告
2017福建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遴选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11日(正常上班时间)。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公文处理等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福建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福建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遴选8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福建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遴选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漳州市审计局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01职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工作人员2名;
02职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安保管理工作人员1名;
03职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急值班工作人员4名;
04职位:市审计局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文字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漳州市党政群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上人员、工勤人员和录(聘)用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01、02、04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 24日以后出生);03职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02、03职位要求为男性(须值夜班)。
(四)01、02、04职位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为学士或以上;03职位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
(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 日。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素养。
(七)符合回避制度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招聘职位及相应条件要求。
(八)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和记录,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
(九)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三、遴选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
1.在漳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11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
01-03职位到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十月楼附属楼201室)报名;
04职位到漳州市审计局办公室(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6号)报名。
4.有关要求:本人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同底版的电子照片),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市政府办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核。
2.符合条件报考者与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遴选人数为1名,取消该职位遴选;遴选人数2人以上的,相应减少遴选人数,直至取消遴选。
(三)组织考试
公开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公文处理等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进行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2人及以上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若体检合格人数低于应选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选为考察对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为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选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分别在漳州市人事考试网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7天。如无合适遴选对象的,该职位可空缺。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报遴选主管部门审批。
3.遴选对象经上岗试用三个月,根据德才表现情况,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方案由市政府办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1.遴选工作咨询电话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监察科:2063373、2053963;
漳州市审计局办公室:2925002。
2.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监督电话:203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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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