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南平建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建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公告如下:
建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间出生);
2.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3.户籍地为建瓯户籍,南平市其它县市区户籍需在建瓯有固定住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⑦警务辅助人员已办理辞职手续未满3年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起至招聘人数报满为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建瓯市泛华广场15号0201室,联系人:余经理,联系电话:13706915885 。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自行下载(http://www.jo.gov.cn/)并如实填写好《建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其中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
2、符合下列条件者,总分加5分:
①退役士兵;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③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④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资格审查:建瓯市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加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汉字录入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40分。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134号)执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共100分。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年龄小者。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计算机基础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都合格的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求男性身高达165CM以上;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以及无纹身刺臂情况。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聘用和递补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建瓯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建瓯市公安局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市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此次招聘将在“中国·建瓯”(http://www.jo.gov.cn/)或“建瓯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告中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建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建瓯市公安局
2018年4月4日
关键词:
2018福建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