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建宁县人民法院招收速录员公告
建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招收速录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建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法院速录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晰;
3.1983年11月1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人、配偶、父母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均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基础;
6.同等条件下法学或法律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原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合同期限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2日
2.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信(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初中以来的学习情况、工作简历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脱帽正面彩色照片一张(2寸)到县法院四楼政治处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报名的人员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按我院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听打(现场听一段声音,根据声音记录文字,每分钟80-100字左右)、法律文书排版;
2.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面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应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参照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政治处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户籍所在地、前工作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法院审查作出是否录用决定。
三、聘用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录用的速录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表现优秀者予以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期或聘用期间,出现违纪、违法或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立即解除合同。
(二)聘用待遇
试用期实发2090元(含单位承担的四险一金),考核转正后由法院委托建宁县劳务派遣公司按建宁县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年终绩效工资等其它福利待遇,按实际工作月份及考核结果发放,具体以本院党组研究决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建宁县荷花东路1号县法院政治处
咨询电话:0598-3967387
建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