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德福鼎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福鼎市司法局 福鼎市人民法院 福鼎市公安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和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选任人民陪审员66名。其中随机选任53名,由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3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选任方式
按照随机抽选和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其中运用随机抽选方式选任53人,运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3人。
选任程序
1、运用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市司法局和市法院会同市公安局从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电话征询意见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第二次随机抽选,确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名单。
2、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应在2019年5月8 日前,需分别填写并向市司法局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到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市司法局分页下载或到市司法局基层股领取)。
3、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应向市司法局提交以下材料: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
4、市司法局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法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福鼎市司法局基层科,联系电话:0593-7820148。
福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593-78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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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司法局
福鼎市人民法院 福鼎市公安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