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闽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年福建福州闽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8:30至4月24日17:30。笔试时间:5月25日。笔试科目包含《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福建事业单位课程。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2019年闽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闽清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闽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4月17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19年4月17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9年4月18日8:30至4月24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规格200KB以下),并通过网络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8:30至4月24日17: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4月18日8:30至4月25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以免后期网络拥堵)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3、按照有关规定,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手续。办理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5月29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4、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闽清县,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9年6月20日后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分为政府系统的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党群系统的由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拟聘人员在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聘用,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由相关用人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八、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 、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派驻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福建考试报名网站(http://fjksbm.com/)和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91-22373835联系。监督电话:0591-620621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