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招聘公告
厦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厦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是根据厦编【1995】020号文成立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范围:负责监督检查从业单位资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试验室仪器配备及检测等情况;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组织、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组织质监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编外(不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人员。聘用条件及相关事项如下:
二、专业技术岗位(农村公路质量监督):1名
1、专业: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技术、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管理
2、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
3、学历:本科以上学历;
4、职称: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三、辅助岗位(协助农村公路质量监督):1名
1、专业不限
2、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9年 4月25日);
3、学历:高中以上学历;
4、持驾驶证B1或A1、A2证者优先考虑。
四、录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4月25日至5月15日)。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交通质监站办公室,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xmjtzj@163.com(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2-2661126,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502室,传真:2665513(联系时间:4月25日至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电话告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按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提交相关手续并签定劳动合同,派驻我站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事宜,按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规定)。
五、待遇及身份管理
1、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2、待遇:参照厦门市非在编人员费用相关规定,全年经费总额: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70000元/人,初级职称54000元/人;辅助岗位:54000元/人(均含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及派遣单位管理费)。
3、宿舍自理。
4、工作范围:厦门区域内(出差除外)。
附件:招聘报名表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