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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的公告(26人)

发布:2022-09-29 09:26:04 字号: | | 【 打印 】
\ 2022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的公告摘要

  2022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采用结构化面试,备考可参考事业单位面试系统课程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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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的公告正文

2022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晋教〔2018〕454号)规定,我局从区属学校年度教师招考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区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2022年8月期满)开展专项招聘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年8月入职,已在晋安区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现在聘晋安区属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

  二、备选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三)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随带相关材料报名,报名时不进行岗位选择。未按时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表

  应聘人员须下载《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自行填写后打印1份纸质文档于报名资格审核当天提交。

  2、身份证、毕业证书(另附学历备案表)、学位证书(另附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各1份。(在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考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签名)

  4、入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

  6、入职以来单位缴交社保证明。

  7、工资银行流水(须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劳动时间匹配)。

  8、单位同意报考函(含入职以来工作表现、教学业绩、师德师风、是否同意其参加此次专项招聘等内容)。

  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上序号顺序分别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采用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采用结构化面试,设3题,由考生在考室阅题思考后当场作答。阅读思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的时候,面试合格成绩要达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5、聘用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6、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出现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选。

  五、体检

  拟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在同组内顺延递补,规则参照“拟体检人选确定”。

  六、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岗位安排

  1、中小学岗位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

  2、幼教岗位

  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位次第1名,聘用至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注: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成绩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九、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考生、评委、工作人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12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3、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晋安区教育系统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本次招聘会解释权归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tzgg/202209/t20220926_44409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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