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公告
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公告摘要
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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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公告正文
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公告
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辅警岗位:1名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生)、身高1.70米以上。2.高中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士兵优先)。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裸眼视力4.8以上,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好学;有团队精神,能服从安排。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2.延平报名地点:延平区解放路98号人力资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9-8870652,或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揭女士、联系电话:0599-8081532。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附一寸彩照)、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系部队退伍士兵的,一并提高退伍证);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地点:延平区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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