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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时评:宪法意识的强化

发布:2015-07-03 09:39:36 字号: | | 【 打印 】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时评:宪法意识的强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宪法宣誓作出具体规定,体现出宪法的崇高地位,更是法治精神的一种生动表达。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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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公布了70字誓词。这是国家用立法的形式明确宪法宣誓制度,使其成为政治生活常态,有利于塑就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强化全社会对宪法的了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宪法宣誓作出具体规定,体现出宪法的崇高地位,更是法治精神的一种生动表达。
  向宪法宣誓,意味着符合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作出公开承诺,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庄严神圣的宣誓仪式,有利于宣誓人员感受到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成为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也有一些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不懂法、知法违法现象仍未消除,法治精神有待更深入走进人们的内心。从了解法律到主动遵守和运用法律,再到信仰法律,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之路。
  中国古人提出“知行合一”,就是要在理念上了解,在意志上认同,并在行动上加以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无疑体现了这种统一。国家工作人员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特殊群体,要做好表率,带头践行,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等一系列加强宪法实施的部署陆续推出,体现了国家意志和人民期盼的有机统一。每个人都应以尊崇的态度面对宪法,在心中自觉强化宪法意识,使法治信仰、法治风尚真正成为“不可动摇的拱心石”,让法治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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