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拉萨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拉萨海关关于2017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lszhaoxuelin@customs.gov.cn。
2. 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拉萨海关××职位面试”。
3. 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月15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
lszhaoxuelin@customs.gov.cn。在规定时间内未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1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请考生提供既往病史情况说明。
8.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补盖公章的原件事后补交。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要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照片,所用照片需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6.请考生关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务员考录栏目和拉萨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7.调剂审核通过的人员待确认后也要按照要求寄送材料。
联系电话:0891-6283210;
传真电话:0891-6283206;
联系邮箱:lszhaoxuelin@customs.gov.cn;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邮编:850001,拉萨海关人事教育处,程倩。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zip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
4.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