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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7-08-09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咸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咸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计划与录用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其它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日程安排(不含公安机关)见公告附件,公安机关职位体检将另行组织,请关注本网站相关公告。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8月12日至13日,每个体检日上午7:00前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集中地点:咸宁市公务员局一楼大厅(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参加体检。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体检前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4、妊娠期考生体检时应及时告诉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四条解释为准。
  5、体检后,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7、考生体检费用按实际收取,由考生自理(医院体检费450元)。
  8、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照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5-8126407(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5-8057906(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7年8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