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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公告

发布:2017-08-09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公告
  依据《丹江口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丹江口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核对象
  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见附件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
  2、集合地点:丹江口市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7:4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检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6、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
  (3)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4)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考核安排
  1、考核的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如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录(聘)用人选。
  3、考核的有关要求
  (1)出具考核材料。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材料由毕业院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的考核材料要从毕业之日起进行鉴定: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的考核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参加工作待业期间的考核材料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社区出具,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要分段出具,并注明起止时间,考核材料的时间必须连续有效。
  考核材料主要从个人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方面进行鉴定。考核鉴定表于8月25日前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调阅学籍档案。所有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于8月25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考生可以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索取调档函。
  考核材料及档案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19—5235629、5239200
  附件: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