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执行特勤辅助人员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执行特勤辅助人员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执行特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环节的考核,李慕尧等60人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人选进行公示。为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附后)。
二、集合地点
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南3门
三、集合时间
8月11日(周五)上午7:00前,请务必准时到达,不到者后果自负。
四、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此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吃高糖等可能引起检测结果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验尿等检查,体检前12小时不得进食、饮水。
4、体检前3日内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5、体检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约为400元,由考生自行负责。
2、体检当天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现场凭相关证件向工作人员申领体检表。
3、体检前,请仔细阅读有关体检须知,在医护人员的安排指导下逐项进行检查。
联系电话:0315-2067272
附件下载>>>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