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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公告

发布:2017-08-11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8月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8:00--下午16:00,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8月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经研究,决定继续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20名(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17年8月,北仑。具体在北仑教育局网站(www.bledu.net.cn)另行公告。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7日上午8:00——下午16:00,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2.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1
  3.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http://nbbledu.sojump.com/jq/15688809.aspx,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7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可在附件2下载)。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后如果网络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8月18日下午在北仑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参加招聘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初定8月19日上午)、地点等。
  2.现场审核
  相关资格材料在笔试当天开考前提交审核,如发现参考人员资格不符,考试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2014年9月—2017年6月)劳动合同证明、获奖证书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及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7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三)招录方式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所有岗位,含笔试和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10%)。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
  2.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8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要求如下:
  包括公共题(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育伦理、逻辑思维、教材教法等)和学科知识,比分大致3:7。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8月下旬。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试讲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业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等。
  3.面试入围人员认定办法
  应聘者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指标的3倍进入面试。
  4.其它
  (1)试讲或结构化面试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如出现并列分,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招聘中如发现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招聘指标。
  (2)笔试、面试时均需随带身份证。
  五、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存在有偿家教投诉且经核实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录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协议的解除协议,下同),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至2017年12月31前不能将个人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或半年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
  1.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告栏;
  3.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原标题: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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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