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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选调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发布:2017-08-14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选调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察,在考察中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缺额5名,现将递补进入人员名单及后续体检等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2017年成都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人员名单
  共计5名,见附件。
  二、递补进入人员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7年8月11日
  (二)体检集中地点:成都市公安局正大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到上述指定地点集中,未在递补体检当日9:0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在选调机关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不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四)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选调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得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约58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参加选调的资格。
  5、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6、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三、考察等后续工作安排
  此次递补进入人员体检合格后,将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考察,预计考察时间为2017年8月下旬开始,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