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桂阳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员选聘公告
2017湖南桂阳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员选聘12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桂阳县四大院教育局261大会议室。笔试科目:笔试分岗位命题,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时量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桂阳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全额)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聘机关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12名。具体见《2017年桂阳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阅。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聘面向全县在编(全额)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在各级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在编(全额)在岗工作经历(2012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试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可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桂阳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2017年桂阳县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聘报名表》、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报名地点。桂阳县四大院教育局261大会议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桂阳县四大院教育局261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及诚信考试承诺书。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2)每个选聘职位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3)取消选聘计划数的职位,将于8月20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22日(上午 8:00-12:00,下午3:00-6:00)前往桂阳县四大院教育局261大会议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8月23日将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分岗位命题,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时量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出来后将及时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公示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如最后一位入围者分数相同时工龄长的优先,工龄相同时按档案年龄大的优先)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四)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职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办理调配手续
试用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严肃处理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试服务
(一)考务政策咨询
县教育局:0735-4470107
(二)举报投诉
0735-4470322(县纪委)、0735-4469972(县人社局)、0735-4470110(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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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017桂阳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