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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和平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人员考试职位表(94人)

发布:2017-08-15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天津和平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人员考试职位表(94人)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需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根据《和平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津和党办[2015]10号)文件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编外人员,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聘用的编外人员按规定程序与和平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到和平区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特教教师岗位学前教育专业可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另注: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证明材料)。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详见“招聘计划”);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5)现役军人;(6)被单位辞退的人员;(7)在读的应届毕业生;(8)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