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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招考第二批雇员体检及政审通知

发布:2017-08-16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招考第二批雇员体检及政审通知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招考第二批政府雇员公告》的要求,现将体检及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可查看区委组织部网站。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顺德区中医院)三楼集中(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山金沙大道),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自行体检的无效。
  (三)需携带资料及体检费
  1.身份证原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黑色签字笔(填写相关表格)。
  4.体检费用约600-700元(送早餐),由考生负担。
  (四)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考生须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应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病史,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请注意饮食均衡、正常作息,不宜饮酒和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茶水。
  二、政审
  (一)政审对象
  考生本人及所有直系亲属(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配偶、兄弟姐妹均为政审对象。每名政审对象需填写一份政审考察表(考生本人政审表与其他亲属政审表不同)。
  (二)表格下载
  表格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时不得改动版式。
  (三)填写要求
  1.政审考察表由考生填写“政历情况”以上所有栏目,并贴考察对象相片。
  2.个人简历从最后一次全日制学习经历填写至当前工作经历(考生本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3.政审考察表用A4纸打印。
  4.字迹须工整、清晰。
  (四)政审要求
  每名考察对象须到其本人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单位意见栏由本人户籍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加具意见。
  (五)交表要求
  考生须于2017年8月23日(下周三)下班前将完成政审的表格交至顺德区公安局政工室(需邮寄的,请提前寄出,邮寄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1号政工室,邮编528300)。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