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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合肥市直职业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发布:2017-08-17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安徽合肥市直职业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合肥市2017年市直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规定: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现将资格复审递补公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合肥市2017年市直职业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汇总表》
  二、资格复审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