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全省法官助理职位体检公告
湖北省2017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法官助理职位体检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法官助理职位体检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全省法官助理职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19日上午7:00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东侧信访接待中心前集合。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支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至少450元现金。参加体检人员于上午7:30起实行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录单位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留取尿液标本,待月经干净三天以后携带身份证前往体检中心留取小便,留取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0:30)。
7.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公务员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10.该职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1.在体检结束后2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武汉。2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咨询电话: 027-87220423 027-87220730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