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市健康教育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汕头市健康教育所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体检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8点30分。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8时到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6号)集中报到。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准时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姓名”和“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健康教育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8月21日前与市健康教育所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市健康教育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市健康教育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未尽事宜,请与汕头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754-88547973。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2、体检须知
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四、体检表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