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12月,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之一。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面积1240亩,建筑面积近50万㎡。各类在校生达1.9万余人。学院共有在职教职工76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近300人,有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4名,省教学名师6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近2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还从行业企业聘请了200多名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作校内兼职教师。学院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海尔人才培养基地等。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被评为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省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和河南公众满意的十佳高职高专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各用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拟招聘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个别专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30名。详见附表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个别专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表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及我院校园网(网址http//www.hnzj.edu.cn/)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 8 月 29 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址http//www.hnzj.edu.cn/进行报名,报名表(附表1)请发至指定邮箱(hnzjrsc@163.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 8 月23 日 至2017年 8 月 29 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我院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凡通过初审的人员,必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现场复审进行资格确认,现场复审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本科、硕士、博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和具体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7360
0371-65687432
0371-6930719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事部【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拟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院考核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306768(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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